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7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亭县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898-83663603。
一、概述
2018年,保亭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2018〕34号),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抓重点、促公开,抓解读、重回应,建平台、重机制,抓监督、求实效,利用微信、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5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1次。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09条(件),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61件,人事信息30条,执法监督信息11条,招标采购信息311条,财政公开信息225条,公示公告202条。“保亭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01条。
1.县财政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预算(草案)》《2017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决算(草案)》。除个别涉密部门外,全县各级预算部门(含乡镇)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2.县扶贫办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主动公开扶贫政策、扶贫专项资金及项目计划、减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扶贫成效、社会帮扶、贫困退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等信息。全年编发扶贫简报12期,累计发布政务信息97条,同时开通政务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县就业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帮助求职人员快速实现就业,通过宣传栏、海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求职招聘信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信息以及各类业务办理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简报7篇,通过利客发等发布求职招聘类信息6000余条,通过就业宣传栏等张贴招聘海报500余张。
4.县教育局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教育信息。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及时公开教育重点项目和承诺事项进展情况以及人事任免、实绩测评、工资调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学生教育补助等信息115条。
5.县税务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53条,编制发布各类办税指南,全面推广电子税务,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
6.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征收土地、土地出让、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2条,其中土地管理类信息(含不动产登记信息)176条,矿产资源管理类信息20条,征地信息1条,工作动态15条。
7.县环保局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领域信息,每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城镇内河水质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保亭县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对外发布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总量减排监测考核体系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城污水处理厂4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结果。
8.县质监局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计量检定、计量许可、质量监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等业务领域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发布政务信息187条,其中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对发生的复印、扫描、邮寄及传真等开支均由受理单位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共承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18件,办结率100%,其中已得到落实的34件(A类),占29%;明确列入工作计划或规划实施的66件(B类),占56%;因条件限制留待日后解决或暂时无法办理的18件(C类和D类),占15%。共承办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44件,办结率100%,其中已得到落实的17件(A类),占39%;明确列入工作计划或规划实施的19件(B类),占43%;因条件限制留待日后解决或暂时无法办理的8件(C类和D类),占18%。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规意识淡薄,人员配备不到位,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滞后。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业务能力不强,队伍缺乏稳定,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措施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各单位、各乡镇落实机构、充实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推进各单位、各乡镇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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