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年保亭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8240906/2025-00178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保亭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保亭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5〕12号)《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琼考中招〔2025〕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工作
具体要求按《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具有我省初中学籍学生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单报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各科目考查结果等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对学生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明确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
(二)学籍在我县的九年级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照《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规〔2020〕10号)执行。外回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县中招办依据其毕业学校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评定或参考其毕业学校提供的该生的日常表现鉴定、初中各学年度考试考查成绩、参加我县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等材料评定。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县中招办参考其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关材料评定。
三、学业水平考试
2025年海南省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试、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除体育与健康外,各考试科目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按《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琼考中招〔2025〕1号)实行。
2.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具体按《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试安排
1.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
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 6月25日 (星期三) | 6月26日 (星期四) | 6月27日 (星期五) |
上 午 | 语文(120分钟) 9:00-11:00 | 数学(100分钟) 8:00-9:40 | |
英语(90分钟) 10:20-11:50 其中10:20-10:40 为听力考试时间 | |||
下 午 | 物理 (15:00-16:00) 化学 (16:15-17:15) (合场分卷,共135分钟) | 道德与法治 (15:00-16:00) 历史 (16:15-17:15) (合场分卷、开卷, 共135分钟) | 生物 (15:00-16:00) 地理 (16:15-17:15) (合场分卷,共135分钟) |
2.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中间间隔时间考生不离场,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三)分值设置、成绩呈现和评卷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9个笔试科目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采取实分制换算。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采用等级评价。
2.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全部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满分920分。
3.各科目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科目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分别以考试分数和等级呈现,成绩共分为四个等级,A等48-60分,B等42-47分,C等36-41分,D等0-35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按《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确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4.参加2025年生物、地理补考的考生成绩按其2025年成绩对应的百分位与2024年度同学科成绩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进行认定,确定后的成绩按50%计入2025年中考原始分总分。
5.公布考生各学科原始分、各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不公布各笔试科目试题和答案。考试科目缺考考生成绩以“缺考”记录,考查科目缺考考生以D等记入该科目等级。
6.学生参加中招录取的投档总分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以下简称“投档总分”)。
7.各笔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省考试局有关工作规则,做到安全保密、科学规范、标准统一、公平公正。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省中招办公告为准)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扫描情况、各科目小题分和总分统计合成情况、等级划定情况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可查阅试卷、答题卡以及相关考试视频和监控录像。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和时间
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知排位、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中午12: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中午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二)批次设置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其他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保亭县保亭中学属本批次。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2个指标到校平行志愿(保亭县仅可填报保亭中学1个指标到校计划),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各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保亭县民族中学属本批次。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三)填报须知
1.考生志愿以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填报的电子数据为准。县中招办和学校应选派熟悉信息技术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在填报志愿期间,学校应开放计算机教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也可通过中招管理系统下载打印《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交由考生填写,再指定专人负责录入中招管理系统,并将录入志愿后下载打印的纸质表格交由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
2.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
3.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在首次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此选择在后续再次开放填报志愿期间不允许变更。
4.具有我省学籍的三沙市户籍、港澳台籍考生以及非我省户籍的“三侨生”,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按学籍和就读年限情况享受户籍地考生的相应待遇。
5.户籍、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相当于外回考生)的相应待遇。
6.外国籍学生须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
五、考生档案
(一)电子档案管理为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志愿确认表、各学科中考成绩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优惠照顾政策材料等信息数据是构成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内容。县中招办和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数据的录入、修改、核对和汇总工作。
(二)纸质档案佐证备查。考生纸质档案是考生资格认定、招生录取、优惠照顾政策确认的重要佐证,县中招办和学校规范管理,妥善保存,以备查证。纸质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1.初中阶段学籍基本信息表(在校生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志愿确认表(非必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
2.外回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子女提供的《2025年海南省国兴中学高中阶段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资格审核表》。
4.现驻三沙市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5.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提供的《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6.“三侨生”提供的《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港澳台籍考生、外国籍考生提供的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复印件。
7.户籍、学籍均不在本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时提供的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聘期5年以上)、户口簿(证明与高层次人才关系)以及初中学籍信息卡(就读学校盖章)的复印件等材料。
8.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1年,可享受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的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用人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聘期5年以上)、在我省参加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9.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1年,可享受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待遇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的法定监护人军官证复印件。
10.考生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生录取
(一)招录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学校)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中招投档总分高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执行。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保亭县高中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共1196人。其中保亭中学799人,民族中学397人(具体见附件1)。
2.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中招办分别划定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以及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录取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保亭县保亭中学、保亭县民族中学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海南省中招办分别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3.遵循投档同分排序规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按中招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投出达到各考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
(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总分。
(3)比较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五科原始分总分。
(4)比较生物、地理两科原始分总分。
(5)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原始分。
(6)如前5款排序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7)以上条款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4.严格限制退档操作。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的非公费生计划,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之前不准退档。
(二)招录范围、条件及办法
1.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招生计划的招录范围、条件及办法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5〕12号)、海南省考试局《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琼考中招〔2025〕执行。省属中学分配到保亭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保亭县户籍并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2年的考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非保亭县户籍但在保亭县初中学校有3年学籍且就读满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保亭县保亭中学的招录范围、条件及办法
(1)保亭县保亭中学在第一批次录取。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体育与健康科目等级达“C”等(含)以上、其他科目等级不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两类对象:
①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实际就读满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②学籍在保亭县且纳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自主招生计划按保亭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根据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录取。专业术科成绩以50%计入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制)以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特长生的专业术科最低录取分数线要达到75分,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投档总分不低于500分,科技类特长生投档总分不低于700分。体育类特长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不低于56分。如某个专业剩余录取指标,可将剩余指标调剂到其他专业。
(3)民族班的录取
招录对象: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实际就读满2年的,具有保亭县户籍的黎族、苗族、回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4)统招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两类对象:
①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实际就读满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纳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5)单列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两类对象:
①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保亭中学统招计划招录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保亭县户籍但非保亭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投档总分不低于保亭中学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单列计划如有剩余的则调剂到统招计划中录取。
(6)“指标到校生”计划的录取
招录对象:具有保亭县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投档总分不低于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85%。当各学校上线考生不足,则剩余计划数用于录取具备指标到校招录条件的全县所有考生(含保亭县保亭中学),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保亭县民族中学的招录范围、条件及办法
(1)保亭县民族中学在第二批次录取。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其他科目等级不限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两类对象:
①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实际就读满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学籍在保亭县且纳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自主招生计划按保亭民族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根据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录取。专业术科成绩以50%计入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制)以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特长生的专业术科最低录取分数线要达到70分,投档总分不低于海南省划定的2025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特长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不低于53分。
授予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免参加专业术科考试,并优先录取。
游泳、举重、跆拳道项目由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制定推荐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择优录取。
如某个专业人数剩余指标,可将剩余指标调剂到其他专业。
(3)统招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两类对象:
①在保亭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实际就读满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纳入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4)单列计划的录取
招录以下三类对象:
①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民族中学统招计划招录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保亭县户籍但非保亭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保亭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③外省户籍但在保亭县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县招生办负责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各科目考试和考查的实施;组织、指导学校建立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核查考生身份和优惠照顾政策特征等信息;做好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基础教育管理室负责上报我县2025年高中招生计划核定及上报工作,协助录取审核和考生学籍审查工作。
(三)各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家长、考生关于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管理和学生升学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四)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对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高中录取资格,并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
(五)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做好指标到校生、文体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等的审查工作,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结果公开,维护公平、公正。
(六)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十个严禁”工作要求,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严密排查廉政风险,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全面推进“清廉中招”“阳光中招”。
附件:1.2025年保亭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25年保亭县“指标到校生”分配表
3.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分值表
4.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
5.2025年保亭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
6.2025年保亭县民族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
7.琼教基〔2025〕1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5〕12号)
8.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考中招〔2025〕2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2025年保亭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docx
附件2:2025年保亭县“指标到校生”分配表.docx
附件3: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分值表.docx
附件4: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docx
附件5:2025年保亭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pdf
附件6:2025年保亭县民族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pdf
附件7:琼教基〔2025〕1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5〕12号).PDF
附件8: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考中招〔202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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