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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8240885/2021-0048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当前,迫切需要组织开展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

摸清分布在全县所有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包括分布区域、群体数量、种畜禽数量、饲养环境等信息,发掘一批新资源。本次普查结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畜禽遗传资源挖掘鉴定与数据库建设、保种方案制定、保护主体确定等工作基础和重要依据。

三、普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品种,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的蜜蜂,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地方品种是本次普查的重点,培育品种只普查其种畜禽群体结构、数量及区域分布,配套系普查至祖代,引入品种摸清其引种来源、种畜禽(配套系为祖代以上)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根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面上普查重点是做好16个地方品种(类群)的数量、分布及饲养环境的摸底调查,包括五指山猪、海南猪(屯昌猪、定安猪、临高猪、文昌猪)、两广小花猪(墩头猪)、雷琼牛、兴隆水牛、雷州山羊(海南黑山羊)、文昌鸡、中国番鸭(嘉积鸭)、定安鹅、儋州鸡、黎母山鸡、什玲鸡、海南中蜂。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只普查种畜禽群体数量,配套系普查至祖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分布在保亭辖区内9个乡镇上述地方品种进行重点普查,未列入畜禽品种名录的地方品种按新发现资源进行普查。

四、普查任务

在省级和县级技术专家组指导下,开展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发掘新资源,逐级填报《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和《新发现蜂资源信息入户登记表》、《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填写要点如下:

(一)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对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普查。由村级防疫员(以下简称“普查员”)现场填写入户登记表纸质版并签字,同时报送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二)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

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为统计员,负责汇总各村级普查员填报的入户登记表,填写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并经畜牧兽医站站长审核盖章后,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提交数据至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审核。

(三)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统计员对各乡镇填报的信息登记表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县级汇总表纸质版(单位盖章确认),并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提交数据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新发现蜂资源信息入户登记表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对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普查。由普查员现场填写新发现蜂资源信息入户登记表纸质版并签字,同时报送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五)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

乡镇统计员根据村级畜牧兽医员普查情况,对本辖区范围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含已发现资源而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的)进行登记,填写信息登记表纸质版(若没有新发现资源可不必填写),并经畜牧兽医站站长审核盖章后,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提交数据至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审核。

(六)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统计员对各乡镇填报的《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县级汇总表纸质版(单位盖章确认),并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提交数据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普查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

1.成立乡镇级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专班,由分管副镇长任班长,畜牧兽医站站长任副班长(兼统计员主管),乡镇畜牧兽医站成员担任镇级统计员,村级防疫员担任普查员。普查工作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村为网格区,每个普查员至少负责一个行政村(镇内调配),将普查责任落实到人到养殖场(户),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对各乡镇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统计,制作普查正面清单台帐,以行政村为单位,印制发放至相应普查员手中。

3.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系统对各乡镇普查员、统计员进行培训,重点对《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新发现蜂资源信息入户登记表》、《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等相关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培训。

4.建立县级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微信群,将全县参加普查工作人员纳入微信群统一管理,并统一发布相关普查信息,以便于普查工作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开展。

(二)入户普查阶段(2021年8月1日—9月30日)

由普查员入户进行调查,一是现场如实填写《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和《新发现蜂资源信息入户登记表》。二是按要求对养殖畜禽个体进行拍照,通过乡镇级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微信群上传,在相片下方注明企业(养殖户)名称及养殖畜禽品种。三是统计完成后,将表格上报镇级统计员处。

对无法认定的畜禽养殖品种,应及时通过县级微信群或电话反馈到专家组进行重新认定,再完成表格填报工作。

(三)数据汇总与上报阶段(2021年10月1日—11月30日)

乡镇统计员对相关表格初步审核完成后,填写《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并连同电子版上报至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汇总,同时,将普查数据录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并上报至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审核。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联合专家组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填写《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和《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并连同电子版上报至第三次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同时将普查数据录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并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

为有效协调和指导全县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效果,决定成立保亭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善飞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副局长

副组长:林凯学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副局长

成  员:佟延会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二级主任科员

向智龙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高级兽医师

李  盈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兽医师

郭  旭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兽医师

徐晓华 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  兽医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保障普查所需的人员、仪器和经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善飞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佟延会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2.技术专家组

组长(兼技术顾问):佟延会

组员:向智龙、李盈、郭旭、徐晓华

负责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的技术支撑,如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表格审核、现场核查,与省专家组协调对接等,填报《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和《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纸质表,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系统。

(二)落实经费

为顺利开展我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现需对普查员培训和入户调查费用,从而减轻各镇政府和普查人员经济负担,提高普查效率。一是经费安排。鉴于本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经费,没有列入2021年度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经费从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2021年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其他项目经费安排,并由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包括普查人员培训费用以及入户调查费用(以普查养殖场(户)个数计算,按每个养殖场(户)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二是经费拨付。普查人员培训等费用视其实际开支进行调整使用,入户调查补助,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统计各普查员完成普查畜禽养殖场(户)数,并填写《保亭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入户调查补助发放表》上报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由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直接发放至普查员个人银行帐户。

联系人:李盈,联系电话:18389968001,邮箱:baotingxumu@163.com。


附件:1.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

2.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

3.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4.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

5.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

6.保亭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入户调查补助发放

表1 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docx
表2 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docx
表3 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docx
表4 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docx
表5 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docx
表6 保亭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入户调查补助发放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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